為了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貿易便利化,我國海關總署近期發布了一項重要政策調整。自2023年10月1日起,對首次進口的預包裝食品,將取消原有的進口食品標簽備案管理要求。這一變化標志著我國在食品進口監管領域朝著更加科學、高效的方向邁出了關鍵一步。
政策核心:簡化流程,強化責任
本次調整的核心內容是:企業在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時,無需再就食品標簽向海關進行備案。取而代之的是,進口商需對食品標簽的合規性進行自查,并承擔主體責任。這意味著,進口商必須確保其進口的預包裝食品的中文標簽符合我國《食品安全法》、《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的要求。
海關的監管模式從事前備案轉向了事中事后監管。在貨物通關時及通關后,海關將通過加大查驗、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等方式,對進口預包裝食品的標簽進行監督檢查。如果發現標簽不合格,海關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對進口商的影響與應對建議
此項政策極大地簡化了首次進口的行政手續,縮短了通關時間,降低了企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對進口商而言是一大利好。“放權”不等于“放任”,企業的主體責任顯著加重。
進口商需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以適應新規:
- 加強學習,吃透標準:組織相關人員深入學習我國關于預包裝食品標簽的強制性法規和標準,確保準確理解每一條款。
- 建立內部審核機制:建立健全食品標簽內部審核流程,或在首次進口前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標簽合規性審核,確保萬無一失。
- 保存合規證據:妥善保留證明標簽合規性的相關資料,如符合性聲明、檢測報告、中外文標簽對照件等,以備海關查驗。
- 關注后續監管:積極配合海關的查驗和抽檢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重要區分: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本次政策調整僅適用于預包裝食品。
- 預包裝食品:指預先定量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如罐裝飲料、袋裝零食、盒裝巧克力等。其標簽管理遵循GB 7718等預包裝食品專用標準。
- 散裝食品:指無預先定量包裝,需稱重銷售的食品,如散裝糖果、稱重售賣的面點、散裝糧食等。對于進口散裝食品,其標簽標識管理要求與預包裝食品不同,目前仍需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在此次取消備案的范圍之內。進口商在從事相關業務時,務必注意區分,遵守對應的監管要求。
取消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備案,是我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口岸營商環境的具體體現。它減少了事前審批,強化了企業主體責任和過程監管。對于進口食品企業來說,這既是通關便利的機遇,也是對自身質量管理能力的一次考驗。只有切實履行好標簽合規的主體責任,才能充分利用政策紅利,保障進口業務順暢進行,讓更多安全、合規的進口食品惠及國內市場。